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公路管理局和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的嘉奖令
(平政〔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交通公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公路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04年以来,全市公路建设共完成投资148.19亿元,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12.8亿元,通车里程达到343公里;国、省干线公路完成投资20.15亿元,新改建公路514公里,通达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完成投资15.24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5370公里,年均增加超过1000公里,提前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泥路。截至2008年底,全市干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383公里,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1685公里,干线公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干线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2008年市公路管理局在全省两年一届的“好路杯”竞赛活动中,以总分第二的成绩再夺金杯;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建设和管理养护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公路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公路管理局和市农村公路管理处通令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