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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制度、监测预警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绝不允许脱岗、缺岗、离岗、混岗,准确传递信息,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及时上报灾情。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汛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手机要24小时开机。灾害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赶往第一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和救灾工作,查明灾害类型、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设置避灾场所,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救灾物资和药品供应、社会治安、气象服务等工作,保障运输、通讯畅通,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别要加强对灾发地的监管,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严防二次成灾。
  (九)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意识。
  在“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年活动”和“四川省2008年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各县市要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培训工作。查漏补缺,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认真组织乡、村、组及学校、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扩大宣传面和教育面,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一)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
  许 正 模 州政府副州长
  副指挥长:
  刘 继 承 州委常委、凉山军分区司令员
  蔡 光 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 邛 林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吉伍吉史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 建 波 州武警支队队长
  成  员:
  谢  立 州政府救灾办主任
  罗 剑 平 州民政局局长
  赵 玉 聪 州发改委副主任
  刘  华 州经委副主任
  高 为 民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 耀 枢 州教育局副局长
  李  康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平 州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雷  鸣 州交通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沈 绍 兴 州卫生局副局长
  孙 正 清 州药监局副局长
  张 之 栋 州水利局副局长
  马 联 双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杨 文 儒 州畜牧局副局长
  吉克巫勒 州林业局副局长
  王 宗 明 州粮食局副局长
  刘 宗 平 州环保局副局长
  代 湘 勇 州气象局副局长
  李 贵 先 州地震局副局长
  赵  雷 州广电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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