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责任。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参与的职业教育攻坚机制。市、县级政府都要把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按期完成攻坚任务。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业学校要强化市场意识,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与市政府要签订职业教育攻坚目标责任书,将攻坚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结束后,市政府将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突出业绩,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营造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件:职业教育攻坚职责分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 件
职业教育攻坚职责分工
一、各级政府职责
(一)市政府职责:组织领导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二)县(市)、区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