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


  (六)推进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各县(市)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各县(市)政府要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乡(镇)要积极利用农村教育资源,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书屋等建设,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形成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其他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七)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学校,在土地征用、项目建设、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评先奖优等方面与公办职业学校一视同仁。经当地政府批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名、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设施。鼓励外地及境外组织和个人合作举办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可采取出租、转让闲置教育设施等措施,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发展。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确保其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八)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推动职业学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在一些专业领域探索两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推行一年理论学习、一年实践技能的办学模式。完善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制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结合,根据人才市场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和定向培养。紧紧围绕我市经济支柱产业,开设突出地方特色的专业,如:煤化工、盐化工、机械加工、机电一体化、电工电子、汽车维修、旅游、种植、养殖等专业,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建设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打造品牌专业,培育特色学校。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业院校师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机制,认真开展教学评估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积极探索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强化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职业学校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通过举办农民工夜校、周末学校、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