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格局。
-坚持按照产业布局,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坚持促进就业,突出技能训练,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育的应用性和针对性。
三、职业教育攻坚的主要目标
-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到2012年,全市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9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的50%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到2012年,全市重点支持3-4所职业院校创建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重点支持7-8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在重点专业领域建设10个具有教育、培训等多功能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17个市、县级职业教育专业实训基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仪器设备值及生师比基本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改革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与市场需求结合得更加紧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职业教育攻坚的政策措施
(一)继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各级政府要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举措,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的教育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规定初中毕业生升入职业学校的比例,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1:1的要求,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和再就业等各类职业培训。
(二)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从2009年至2012年,市、县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职业院校创建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支持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但办学条件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各县(市)也要重点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全面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