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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博物馆举办《凤舞九天--楚文物特展》临时门票价格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0)(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6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6日)宣布失效,失效日期为2009年8月1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博物馆举办《凤舞九天--楚文物特展》临时门票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09]46号)


省博物馆:

  你馆《关于主办〈凤舞九天--楚文物特展〉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旅游参观门票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07]79号)和《关于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08]46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馆在不影响免费参观前提下,于 2009年5月22日至8月31日期间在三楼陈列馆举办《凤舞九天--楚文物特展》,核定临时门票价格为:普通票价30元/人次,学生票价15元/人次,成人会员票价25元/人次,学生会员票价12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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