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一般议题的调研及审核。
一般议题根据轻重缓急和议题涉及领域,列入常务会议议题。并由综合秘书科于会前3天负责与承办单位对接开展相关议题准备工作。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1.凡在州政府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
2.应由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
3.分管副州长与有关副州长能够研究解决的;
4.各有关方面意见分歧未经协调和充分协商的;
5.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五)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一律由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汇报。
五、会务工作
州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实行秘书长领导下的负责制,具体由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秘书科科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工作人员为研究室、督查室、综合秘书科、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务工作。
(一)材料准备。
1.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根据已经确定上会的议题拟出常务会议通知,按规定程序送审签发,正式发出会议通知。
2.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与议题承办单位负责按规定格式、规定份数印制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材料。
3.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负责拟制参会人员名单、请假人员名单和会议议程。
(二)会务准备。
1.会场准备。常务会议工作人员提前安排会议室,并摆好文件夹和参会人员座牌。会场布置完毕后,要反复核实并根据需要提醒有关参会领导、有关部门准时参会。
2.会议记录。常务会议使用专用记录本,由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确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记录本。
3.议程安排。涉及部门多的议程原则上排在前面,人事任免议程安排在最后,只由州政府常务会组成人员和州人事局参加研究。会议中,本部门和与本部门相关议题审议完毕后,该部门负责同志离会。
4.会场服务。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工作人员和机关服务中心楼层服务人员负责引导与会者进出会场、处理领导临时交办事项;州政府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有关人员负责会场音响、照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运转;州政府办公室保卫科负责会场的安全保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会议服务员保证茶水供应服务工作。会场照应服务要做到细心、稳妥,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六、会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