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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章立制,总结提高 (11月~12月底)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开展“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爱国卫生运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评估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整治不力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要把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作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的切入点,按照《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建立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全民义务劳动、居(村)民卫生公约、除四害管理等责任制度,形成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惠及城乡广大居民。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及各县(市、区)政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开展“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工作精力向这项活动倾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和调度工作进度,及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级爱卫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开展“清洁城乡、保护健康”爱国卫生活动。要建立责任单位联络员制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信息,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同时,及时宣传和报道“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活动情况,推广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采取多种渠道,听取群众关于环境卫生、除“四害”等方面的投诉,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督导检查方法,坚持突击和经常相结合,以加强日常管理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以公开曝光为主;专家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以群众评议为主,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活动的顺利开展。市爱卫会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县(市、区)、各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并向全市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在媒体公开曝光。活动结束后,以县为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市爱卫办进行评估验收,对活动开展好的要进行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对“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主题活动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各县(市、区)爱卫会每月要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典型和进展情况, 并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清洁城乡、保护健康”活动总结报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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