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工业密集区综合治理力度
对列入省政府27个大气工业密集区的邢东小板材加工区、沙河市玻璃工业区和柏乡造纸区实施“拆锅炉、拔烟囱”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广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使用,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3.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一是2009年底前完成剩余28座水泥企业机立窑取缔拆除任务。二是2009年底前邢台县政府爆破拆除286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土石灰窑。三是2009年底前沙河市完成100座落后玻璃生产线的拆除任务。
(二)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
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
在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明确的界限标志。逐步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建立健全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价和预警、应急机制,彻底取缔直接排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排污口。加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和水质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加大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渠系的环境监察,确保受水地区用水安全。
2.加强综合整治,实现市区境内河流返清目标
市区内金华、南小汪、胜利、围寨河四家小型污水处理厂要保证正常运行,与省、市联网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使用,确保日处理能力合计达到2.5万吨,回用于景观用水的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3.加强目标考核,促进跨界断面水质改善
继续实行市长包河责任制,严格按照省政府对我市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的规定,对河流断面水质超目标的县(市、区)政府扣缴生态补偿金。2009年6月底前,市辖区主要河流跨市断面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三)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1.大力实施“双三十”污染减排示范工程。
对列入省“双三十”节能减排考核的沙河市、宁晋县、邢台县以及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奎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督导,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对于市确定的30个重点工业集中区和30个重点企业逐一落实分年度减排任务,严格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双三十”重点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实行市直接考核,确保完成“十一五”目标要求。
2.加快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抓好列入《河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河北省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工程项目,确保按期完成。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控制城镇污染,削减COD排放量。市区七里河污水处理厂要于今年10月底前建成验收并达到运营条件;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开工建设,沙河市、宁晋县、南宫市、清河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要保证正常运转。内邱、临城(北)污水处理厂要在今年6月底前建成验收并达到运营条件;广宗、隆尧、新河、威县、巨鹿、临西、柏乡、任县污水处理厂在今年10月底前建成验收并达到运营条件;南和、平乡、临城(南)、大曹庄污水处理厂在今年底前建成验收并达到运营条件。凡是未能如期完工投运的,一律实行“区域限批”。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中水回用的必须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已建成但出水不能达到一级B标准的污水处理厂,2009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同时,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改制为企业化运营。三是加快脱硫工程建设进度,2009年底前,所有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完成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列入“十一五”关停计划的机组,按期完成关停任务。加大钢铁、玻璃、水泥、焦化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钢铁企业烧结机要在2010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努力控制二氧化硫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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