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棚户区改建工程
市区重点是中兴东大街区片、西大街小吃城、方圆集团、种子公司、建工集团、二中南片区等项目,在2008年的基础上,今年共安排拆除面积18.62万平方米,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1759户。相关部门要按合同约定做好回迁安置工作,确保被拆迁户的稳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市)有棚户区(危陋住宅区)的,要确定1-2处进行改建。
六、完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机制
(一)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体系
为确保全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各县(市、区)要按照即将开始的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健全住房保障工作体系,使住房保障工作职能落到实处。同时,要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二)完善住房保障工作制度
各县(市)和大曹庄管委会,要认真制定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计划和实施意见,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要规范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要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调查与审核,强化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员,确保住房保障各项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
(三)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相关部门责任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编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积极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财政部门要提前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及时落实保障资金;财税部门要在新建、购买和租赁廉租住房时提供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应计划,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物价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测算廉租住房租金;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并建立工作体制,公布认定程序,配合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统计部门要于2月下旬将上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予以公布;邢台日报社、牛城晚报和广播电视局要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服务,免费刊登或播发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物配租、收购、租赁和招投标等工作的公示、公告。
(四)加大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