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
1.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2.支持我市3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支持3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改造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建立郑州市地方配套资金,加快淘汰老旧汽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和新车销售。
3.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行回收经营企业备案制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依法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改造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交易中心,提高主要品种回收率。
四、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七)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促进流通业现代化发展
1.支持和鼓励本地具有竞争优势的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收购、托管、特许加盟等多种方式向省内、外市场扩张,迅速做大做强;通过引进商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参与我市国有商业企业的改制重组,形成大的企业集团,增强市场竞争力。争取3年内,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主业突出、辐射范围广、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6-8家。对商贸零售企业年缴税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奖励,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07〕34号)执行;对于年缴税额首次突破7000万元、9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14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2.鼓励流通企业运用现代经营管理模式和技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全面提升企业流通现代化水平。重点支持大型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商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经验收合格的配送中心每家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通过国家“金鼎店”验收的大型零售企业每店给予20万元奖励,对达标店给予5万元奖励。
(八)扩大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重点商贸项目组织实施
1.充分利用国家及地方政策,针对我市商贸流通领域薄弱环节,加大商贸流通服务业招商力度,积极引进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企业,投资发展高档酒店、精品百货、大型电子商务、放心早餐工程等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以此促进和带动全市商贸流通服务业布局调整、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2.筛选确定规模和影响大、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全局的重点商贸流通项目,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制度,明确相关部门领导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调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的落地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