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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1.认真落实国家、省“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积极扩大我市的农村家电消费。努力完善兑付机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力争3年内全市农民户均购买家电下乡产品2000元左右,实现销售额15-20亿元。
  2.比照国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政策,适时依法选择我市符合农村消费特点的本地产品实施家电产品下乡,在改善农民生活的同时,拉动我市工业企业生产平稳较快发展。
  3.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文件的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保证我市“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现代化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优化商贸网络布局(四)加快《郑州市现代化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编制2009年,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三化两型”区域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完成《郑州市现代化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工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优化商业布局,促进结构调整,更好地发挥规划对我市商贸城建设和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完善提高传统商圈功能,引导新的区域商圈形成,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商贸流通业。
  三、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城市消费(五)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
  1.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继续开展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活动,2009年争取创建1个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2个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2.在建、新建社区要根据规划预留商业网点建设空间,有针对性地根据入驻社区居民的需求特点和社区商业网点的建设要求,合理配置各种业态的商业网点。尚未开发的居住区,要按照商住分离原则和社区商业建设规范标准的要求,认真搞好社区商业网点规划。
  3.推进实施标准化菜市场工程,2009年各区选择1-2个菜市场,采取政府补贴、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标准化菜市场改造试点,力争两到三年内在城区改造和新建标准化菜市场达到每万人1000平方米的标准。
  4.引导企业特别是品牌连锁企业,在社区内开办便利店、日用生活品超市等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商业网点,形成便民、惠民的社区服务网络,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逐步做到居民各项需求均能在社区内实现。对在市内五区发展社区便利店(100平方米左右)、连锁超市(500平方米左右)的企业,每新开10家社区便利店、连锁超市,分别按照每家店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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