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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郑政〔200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中的重要作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我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流通网络的支持和管理
  1.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巩固完善已建成农家店的基础上,2009年再建立200个农家店,建店范围扩大到市内各区所属远郊区,提高全市建店综合覆盖率,争取有2个县(市)行政村的农家店覆盖率达到100%。
  2.完善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实施企业向流通现代化模式发展。支持县(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建设,增强实施企业的配送能力,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供保障。2009年,每县(市)要建成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用配送中心,经验收合格的配送中心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力争各县(市)农家店商品配送率保持在60%。跟踪省级配送中心项目落地工作,争取省级配送中心项目落户我市。支持农家店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经营和管理水平,对建立配送信息系统的农家店每店市财政给予3000元资金补贴。
  (二)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农产品新型流通渠道建设
  1.以“双百市场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引导农产品销售市场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对接、互动机制。支持我市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重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冷链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废弃物处理系统以及仓储、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增强农产品市场交易能力,支持龙头农产品销售市场做大做强。2009年,争取有1到2家市场列入国家“双百市场工程”,5家市场列入省财政支持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建设项目。对于国家核准的“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市财政给予项目实施企业20万元的奖励。
  2.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超对接”,扩大农产品进入大型连锁超市销售的品种数量,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建立农产品顺畅流通的新渠道,实现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运营,降低流通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三)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促进农村家电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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