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
(桂建房[2009]7号)
各市建委、房产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建房〔200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同时结合《
物权法》、《
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内容,优化服务流程,争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