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郑政文〔2009〕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全市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及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度(2007年7月-2008年6月)各项工作任务。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88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5.75万亩,完成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17个,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决定对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新郑市人民政府等15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干群要积极学先进,赶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推动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名单(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