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邢政〔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九日
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09〕39号),优化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环境,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思路和原则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对于推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城镇面貌大变样,对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对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改进机关作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陈旧观念和制度障碍,大力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实际工作中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理。坚持依法行政,既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又要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打破常规,削减不合时宜、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
(二)精简规范。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重点,规范项目审批。对设置较早、缺乏科学合理性的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大胆精简。
(三)制度创新。破除传统思维定式,破除部门利益的局限,破除原有管理方式,重建规范、再造流程。审批过程实行横向并联、纵向调整,加快建立权责一致、程序简明、顺畅高效、监督有力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简政放权。坚决纠正“审批就是权力、管理就是收费、不审批就不能监管”的错误认识,充分简政放权。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涉及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事项、收费项目要全部进驻中心,对审批窗口要授权到位,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