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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6.制度建设。各县(市)、区纠风办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与纠风工作网络相配套的工作制度、激励保障制度、案件查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权明晰、管理规范、考核公平、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纠风工作局面。
  7.机制建设。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对村纠风监督员划分责任辖区,对责任辖区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全面监控;二是建立快报机制。充分发挥纠风监督员作用,保持经常性的走访座谈、政策宣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纠风部门反映,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大问题不出县”;三是建立速查机制。对案件查处实行限时办结,在最短时间内将问题查清;四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加强领导,确保三级纠风网络建设稳步推进
  8.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建立完善三级纠风网络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指导、有考核、有奖惩。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主管纠风工作的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监察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上为三级纠风网络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网络尽快建立,实现人员办公设备齐全、经费资金充足、运行有序高效。
  9.明确职责。县(市)、区纠风办要积极协助同级政府制定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指导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工作,指导纠风工作组工作,对不正之风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乡镇、街道办事处纠风工作组负责安排本辖区的纠风工作,对本辖区内部门、行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纠风监督员的管理考核和指导工作。村、社区纠风监督员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纠风工作组的指导下,对本行政村、社区内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纠风工作组反映和举报违规违纪问题,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上级纠风部门举报。
  10.积极创新。在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践中,各级纠风办和纠风工作组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三级纠风网络的机制和制度,始终保持纠风网络的生机活力,使其在纠风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11.严格督导。各县(市)、区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的职责,指导乡镇、村级纠风网络开展工作,并帮助解决在实际运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纠风办要把三级纠风网络建设纳入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县(市)、区三级纠风网络建设进展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纠风政策宣传,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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