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煤炭行业利润率高,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占利润、成本比重不大。近年来,由于需求拉动的影响,煤炭生产销售持续高速增长,但仍不能满足社会生产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全国煤炭资源偏紧,致使煤炭价格持续上涨。2008年,全国煤炭行业稳步发展,利润增长133.7%,平均利润率远远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率。据我们对省内部分煤矿企业的调研,吨煤生产成本在220元左右,利润在150-160元之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在煤炭成本与利润中所占比重不大,不会过重加重企业负担。
(五)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应统一标准以维护政策的公平性。从法律角度讲,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的出台对所有的企业都应是一个标准,若对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征收标准,就会造成价格歧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取之并用之于省内不论所有制、隶属关系的所有煤炭企业,从陕北征收的基金可用于陕南,从关中征收的基金也可用于陕北。因此,总的来看统一的征收标准是公平的。
三、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可行性
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我省共动用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8.5亿元,用于补贴煤炭企业沉陷区治理工程、省内电厂因电煤价格上涨的成本增支、冰冻雨雪灾害期间省内电厂和道路除冰运煤以及农村低保户和城市低保户冬季取暖。
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得到了国务院督察组、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将我省的做法向全国进行了推介。
总的来讲,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一项利省、利民、利企的好政策。该政策出台增强了我省各级政府的调控能力,确保了经济波动时期政府有所作为。对于煤炭企业而言,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促进了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以来,黄陵县累计投入煤炭价格调节基金5000多万元用于矿区道路损坏修复,矿区双回路双电源建设等方面,为煤炭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销售条件和环境。同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开征促使煤炭企业承担其应尽的责任,有利于环保节能现代企业的形象重塑。对于老百姓来讲,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用于冬季采暖补贴、城乡低保户补贴及电价补贴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生活负担。
您提出的关于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越来越显现,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建议,客观反映了当前我省煤炭生产企业所面临的困难状况。同时我们也认为,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既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又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是煤炭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从目前来看,煤炭市场的波动还未达到需要全面调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的程度,不宜因一些特殊性、暂时性的问题就全面停征。同时,各地在征收过程中也对一些经营困难的煤炭企业、煤价较低的地区,采取了一些灵活性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另外,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也正在积极研究煤炭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办法,以促进我省煤炭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保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