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贯彻培训与推广应用:3月由厅属各有关单位将人员培训和推广应用计划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县(市、区);5月起在全区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和分级、分类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自治区组织对各地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年底结合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1、市级检测分中心建设:已建成未认证的市级检测分中心于4月底前制定检测机构申报计量认证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9月申请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年底前争取通过认证;在建的来宾市等4个市级检测分中心要认真抓项目建设,争取年底前投入运行。
2、县级检测站建设:桂平市等5个县级检测站要做好项目招投标和实验室改建工作,年底前投入运行。
3、流动检测工作站建设:新增50个工作站建设于5月底前确定全区总体实施方案;6月底前确定仪器采购计划;10月底前完成检测人员技术培训;争取11月底前检测装备到位并开展检测;12月进行工作检查和经验交流。
4、全区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6月对14个市级检测中心的检测人员进行1次集中培训;年内每个月的中旬组织开展快速定性监测;3月、5月、7月、11月各组织开展色谱定量检测,每个季度集中通报监测结果。 “五一”、国庆节前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组织对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并于9月组织对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主要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
5、产地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新组织创建的15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4月底前确定产地环境检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产地土壤、灌溉水源抽样技术培训;5月完成抽样并开展检测工作;8月前完成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工作;9月组织对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生产基地进行跟踪监测。
(三)认证体系建设
1、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3月底前各市制定全年“三品”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计划;4月自治区农业厅确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质量、绿色食品统一检测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条件的15个新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于8月底前完成产地现场检查、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申报工作,10月通过产地认定。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一体化要求,产地申报与产品申报同时进行,在产地环境抽检时可同时抽检产品或产品提前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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