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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庞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庞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45号)


魏都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城管局制订的《许昌市(庞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许昌市(庞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建设方案
(市城管局)

  为了保证许昌市(庞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顺利实施,如期竣工运营,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许昌市庞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是我市2009重点城建项目之一。该项目位于市区西部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庞庄社区西南,距现庞庄垃圾处理厂南318米处,整个场区征地面积约11.14公顷(含进场道路0.955公顷),其中场区占地面积9.8116公顷,分为填埋库区、管理区、污水处理区及垃圾预处理区,填埋库区占6.33公顷,总建筑面积为2602.74平方米。项目概算为6965万元(含征地费、工建费、设备购置费、材料购置费、安装费、其它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

  本工程填埋库区总库容为78.66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68.45万立方米,建设规模为日综合处理生活垃圾600吨,经分拣后的380吨筛上物送至焚烧厂进行焚烧,120吨筛下物送至堆肥场进行堆肥处理,其余100吨送至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属Ⅳ类建设规模,Ⅳ级日处理能力。

  该项目填埋库区分为四个作业区,分两期进行施工。一期工程于2009年6月底前开工,年底竣工,具备填埋生活垃圾条件。主要进行两个垃圾填埋作业区、场内建筑物、场区道路、分选车间、调节池、磅房、垃圾渗沥液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的建设,投资概算为4500万元;两个填埋库区填满后,二期主要进行剩余两个填埋库区和沼气收集燃放系统的施工,投资概算为2300万元。

  二、工程安排

  (一)市城管局履行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牵头协调魏都区、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文化、环保等部门完成项目征地、拆迁、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负责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和合同履约监管工作,工程竣工后的决算审计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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