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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3.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主动会同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同建立查处发票违法信息的日常工作机制;负责运用技术手段对传播发票违法信息进行查处;及时将发现的发票违法信息向协调小组办公室反馈,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和复杂性,以及开展打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多部门形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合力,实行全社会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势头。

  (三)强化征管,管好发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2009年税收征管的重点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管好管住发票。

  (四)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各单位要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尽快将人员名单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信息,每月1日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附件:许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责及组成

  附件
  许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责及组成

  一、协调小组的职责及组成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二)组成人员

  组长:
  张书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曹学胜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刘兴田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和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继民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成员:
  楚长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洪涛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朱建英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翟铭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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