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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一日

  许昌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发票使用秩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针对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措施

  1.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广泛收集制售假发票信息,深挖线索、认真排查,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对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将易于隐藏印制假发票窝点的市际交界处、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区列为重点地区,依靠基层群众组织严密监控,全力摧毁制假窝点、售假团伙;将兜售假发票较为集中的车站、商场、宾馆等区域列为重点场所,加强巡管、突出检查,严打制票贩子;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案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督导,从深、从严、从快查处,实施重点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狠打印刷、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虚假注册企业从税务机关骗购空白发票并非法倒卖或代开发票。加强发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发票犯罪证据的认定标准,规范案件移送程序,增强打击、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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