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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用钢材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用钢材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管函[2009]155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打假办《关于开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建筑用钢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打假办[2008]32号)要求,按照工作部署,我厅于2009年2月10日至3月10日组织全省建设系统开展了建筑工程所用钢材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这次检查高度重视,及时转发了省(市)打假办通知和我厅专项检查要求并部署开展了检查工作。这次专项检查,全省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抽查在建工地1728个,抽查各类规格建筑用钢筋9673组,对抽样的钢材进行了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等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其中合格9431组,不合格242组,合格率为97.5%;我厅抽查了6个市,在建工地22个,随机抽查了在工地现场使用的各种不同规格钢筋68组,取样检验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建筑工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已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

  这次专项检查,促进了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原材料(尤其是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管理的主动性,对防止劣质钢材流入,完善监管措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施工企业基本建立了工地钢材进场登记台帐、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以及不合格钢材的处理制度。能做到钢材检验合格后才使用,施工企业所使用的建筑钢材合格证及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基本齐全。监理企业的进场材料报检手续基本齐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施工单位质量把关尚需规范,对钢材供货商的考核选择不够严格,未与钢材供货商签订书面合同;个别施工单位进场材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

  二是部分工地钢材台帐不完整、不清晰,所存档的钢材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复印件未注明原件存放位置,没有核对责任人签名,难于溯源。

  三是个别工地存在建筑钢材送检后未及时提取报告的情况,易造成部分批次钢材送检不合格后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四是部分工地现场钢材堆放混乱,未设立标识牌或标识混乱、货不对版,不利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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