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
(粤建城函[2009]1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环卫、园林)局,中山、湛江、梅州市人民政府: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建城[2009]50号)转发给你们。其中,我省获奖的项目有:梅州市城市公厕可持续发展新模式项目、湛江市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项目、中山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获奖城市要继续加大对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更加优美、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为我省宜居城乡建设做出贡献。
2009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各市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筹备,按照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今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的推荐工作,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我厅审核,以便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