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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许政办[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不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积极改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2008年,全市共发生火灾396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3.6万元,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2008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迅速制定消防工作方案,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总体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县(市、区)、乡(镇、办)、村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体系,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市直各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和平安建设体系,量化了具体消防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了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了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良好。

  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得到进一步深化,各系统、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消防培训制度更加完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各县(市、区)政府2008年度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直各部门把消防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五同时”(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

  三、消防经费投入和消防装备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鄢陵县、许昌县、禹州市、襄城县、东城区消防经费都有了大幅度提高。禹州市、襄城县、鄢陵县政府划拨专项资金为消防大队各购置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长葛市政府划拨专项资金50万元购置了一辆举高平台消防车和一辆载水12吨的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并购置更新了个人防护装备、特勤器材、随车器材等装备。大多数县(市、区)政府多次划拨资金为消防大队购置了抢险救援、个人防护、消防监督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火灾现场勘查器材,禹州市还投入6万余元新建空气呼吸器充气室一个,进一步提高了消防部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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