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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洛政〔2009〕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根据《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布等程序,提请增补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的《洛神的传说》项目进入洛阳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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