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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全盟2009年工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

  1、抓好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规定的同时,结合各旗(区)实际,帮助企业做好项目核准或备案、环评、安评、节能评估、土地预审、城市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凡属国家、自治区审批或核准备案的项目,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争取;凡属盟内审批或核准备案的项目,盟发改委或经委要大开绿灯,快批快报。环评、安评、节能评估、土地预审、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也要加快工作进度,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对工业结构调整、工业自主创新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循环经济项目、节能减排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延伸配套中小企业项目和特色园区建设项目等,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投入、贷款贴息支持,有效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导向作用。年内要抓好前期工作项目15项,项目总投资189.8亿元,其中:阿左旗6项;阿右旗2项;额济纳旗3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2项;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2项。
  2、抓好重大项目的集中调度。要加强重点项目的调度和管理,及时跟踪服务,发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力争早达产、早见效。中盐吉盐化集团100万吨/年聚氯乙烯二期工程(20万吨/年)、106万吨/年水泥工程、太西煤集团8万吨/年煤基活性碳三期扩建工程(2万吨/年)、300万吨/年无烟煤生产系统技改扩建工程(4×30万吨/年矿井)、庆华集团百灵煤矿180万吨/年焦煤生产系统技改扩建工程、晨宏力集团20万吨/年PVC一期工程(10万吨/年)、中盐雅盐化集团5万吨/年硫化黑扩建工程(3万吨/年动力车间)、重庆紫光公司3.5万吨/年苯胺基乙腈一期工程(1万吨/年)、内蒙古渤亚有限公司5万吨/年二萘酚二期工程(1万吨/年)、孪井滩40万千瓦风力发电二期扩建工程(2万千瓦)等10个项目在年内建成投产或部分建成投产。
  3、抓好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各旗(区)主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协调的项目建设责任制管理,对重点项目工作和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承办人,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续建项目不停工,竣工项目不延期,新建项目早开工。继续把全盟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对各旗(区)工作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考核办法。
  (四)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按照自治区推动“3+3”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统一部署和《阿拉善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接受呼、包、鄂地区的辐射带动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通过改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促成项目落地建设;继续积极组织各旗、区和有关企业走出去,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定点定向招商,力争引进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工业项目。同时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建立跟踪落实制度,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使签约项目落到实处。当年力争引进亿元以上签约项目38项,落地开工项目12项,实现到位资金30亿元。其中,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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