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切实加强金融对科技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无锡市专利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为具有专利技术的企业和“530”企业提供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质押借款,拓宽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八)开展会展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制定《会展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意见》,切实加强对在本市举办的各类会展的知识产权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制止会展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市外经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一)精心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宣传周活动。发布《2008年无锡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与新闻媒体联合,在电视、电台和报纸开辟专题栏目;编辑《商标、品牌故事》,重点介绍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争创途径;开展知识问答;在高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江南大学)
(二)承办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主办的第七届中国无锡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第六届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和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主办的第七届全国高校创新创意设计(NOC)与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滨湖区政府、江南大学)
(三)编写《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选编》,集中宣传一批依靠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的典型企业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无锡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工作,承办一期国家级知识产权专业培训班,继续开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前培训班和组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开展修订后的《
专利法》知识专门培训,组织一期商标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班,做好2009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
(五)江苏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专项培训,加快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