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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09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09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6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创建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指标(暂行)》和《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现将无锡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09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落实市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议案》建议。制定《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主要措施,使有关重大活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议案的各项建议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成立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7〕157号)要求,建立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落实维权援助中心的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完成中心的挂牌并开展工作。开通知识产权维权热线电话“12330”,切实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市编办、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联合执法与综合执法的磋商和衔接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活动,通过专题座谈、庭审观摩、定期通讯等形式,及时沟通、了解各部门执法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最新动向。(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无锡工商局、无锡质监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无锡药监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四)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推进“正版正货”承诺规范化管理,重点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从商品流通的源头防范假冒、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无锡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市(县)、区政府)

  (五)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名牌商标专用权开展打假维权行动。(责任单位:无锡工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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