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财农〔2009〕54号)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意见》、《河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和《河北省农业厅关于2009年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河北省2009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河北省2009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蔬菜产业强省建设步伐,促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农业厅关于2009年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实施办法》,特制定《河北省2009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投资重点
(一)以提升蔬菜产品质量为中心,以推广无公害标准化集成技术为重点,加大对蔬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蔬菜优势区域建设,实现蔬菜提质、节本、增效,推进蔬菜产业上档升级。
(二)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品牌蔬菜的生产基地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促进蔬菜品牌建设和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支持食用菌、芦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促进生产基地与加工企业的紧密联系,实现产销有效衔接,延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化水平。
二、基本条件和优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蔬菜产业优势显著,蔬菜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20%以上的蔬菜大县(市、区);近年来蔬菜产业发展较快、初具规模特色、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市、区)。
2、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真抓实干,技术力量强、服务体系健全,承担省设施农业项目或蔬菜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
3、2008年以来在历次蔬菜产品抽查检测中质量全部合格。
4、芦笋现有栽培面积5000亩以上,并有成方连片核心示范区300亩以上的县(市、区)。
5、食用菌主栽品种竞争力强,现有栽培面积在300万平方米、年产量达5万吨以上,有成方连片核心示范区300亩以上的县(市);草腐菌等优质品种或错季珍稀品种产量在1万吨以上,出口加工产业化发展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