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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项目

内容

分值标准

得 分

备注

四、行政

复议基层

工作情况

(15分)

1.按要求及时上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情况。

有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2.按要求和程序使用报备管理系统,案件相关信息登记及时、完整、准确。

有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3.按照要求规范制作行政复议文书。

全部按照要求制作的得3分;

未按照要求制作的,1件扣1分,扣完为止。

4.按照规范装订、归档行政复议案卷。

全部按照要求制作的得3分;

未按照要求制作的,1件扣1分,扣完为止。

5.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培训。

有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总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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