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1-3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经煤安〔2009〕42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炭监管部门,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2008〕71号)和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经煤安〔2009〕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工作,现将今年1-3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煤矿瓦斯事故情况
1-3月,全市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2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4人,事故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66.67%。其中奉节县兴隆镇石乳煤矿发生“2.14”较大瓦斯事故1起,死亡3人;石柱县马皇沟煤矿发生“3.27”较大瓦斯事故1起,死亡4人。
二、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能局煤炭〔2009〕79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8起,死亡40人。按此推算,一季度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2起,死亡10人。1-3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起数与控制指标相比持平,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减少3人,减少30%。
(一)有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的南川区、万盛区、綦江县、巫山县、巫溪县、合川区、北碚区、渝北区、重庆能投集团公司等9个区县(企业)没有发生瓦斯事故。
(二)奉节县、石柱县等二个区县(自治县)没有完成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三、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渝经煤安〔2009〕8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抽采目标为38000万立方米,利用目标为28000万立方米。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能投集团公司统计,1-3月,全市累计抽采瓦斯9923.67万立方米,利用6950.89万立方米,利用率为70.06%,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26.11%和24.82%。
(一)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南川区、万盛区、北碚区、渝北区等五个区县(企业)完成了瓦斯抽采进度目标,綦江县、石柱县、合川区、巫溪县等四个区县(自治县)没有完成瓦斯抽采进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