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宣传促销
1.利用媒体宣传促销。一是在本地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向许昌市民介绍促进旅游消费、拉动旅游市场的各项活动及措施。二是在《大河报》、《河南日报》等省级媒体进行宣传,扩大许昌旅游在省内外的影响力。三是利用《中国旅游报》对业内人士进行宣传促销,使更多的旅行社组团来许昌旅游。
2.利用会展宣传促销。利用国内旅游交易会、中部旅游交易会以及5月中旬的北方旅游交易会进行宣传促销,并向省外游客发放旅游代金券50万张及宣传促销活动宣传页。
3.利用旅行社渠道进行宣传促销。委托旅行社发放旅游代金券,销售旅游通票。
4.开展旅游城际合作。与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漯河等周边城市合作,通过相互赠送代金券的形式,实现客源互送,互利共赢。
5.印制旅游宣传品。印制各类旅游宣传品20万份,通过报刊夹页、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邮政报刊亭、专门发放网点及重要活动现场发放。
6.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旅游网等网站建立旅游消费咨询平台。
7.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按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在广场增设旅游展示墙,完善设置市区旅游指示牌,改善旅游环境,方便游客游览。
四、出台激励政策
为了尽快形成以“曹魏故都-智慧之旅、宜居花城-休闲之旅、神垕古镇-体验之旅”三大旅游品牌为特色的许昌旅游目的地,针对旅行社组团来许,出台“引客入许”优惠政策,对旅行社进行分层次奖励,主要对组织旅游大巴车队、旅游专列、一日游团队和过夜游团队等旅行社进行针对性奖励。
1.一日游。引进游客以400人为基数,全年累计引进400名以上游客奖励800元;引进800名以上游客奖励2000元;引进1000名以上游客奖励4500元。2.过夜游。引进游客以300人为基数,全年累计引进300名以上游客奖励800元;引进600名以上游客奖励2000元;引进800名以上游客奖励4500元。
3.旅游专列。从省外引来一趟旅游专列,游客人数在500人以上,奖励组团社8000元。
4.旅游大巴车队。从省外引来一趟大巴车队,游客人数在300人以上,奖励组团社3500元;游客人数在600人以上,奖励组团社8000元。组织旅游专列、旅游大巴车队来许旅游,至少为两日游,须游览3个以上许昌售票景区,且在市旅游局认定的旅游定点接待单位消费。奖励政策由市旅游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