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意见
(许政[2009]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2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战二季度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2009年,全市再建100家农村连锁超市,使农家店总数达到2046家,覆盖全市90%以上行政村,拉动农村消费9亿元。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到2009年底建成3个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功能,增加统一配送商品品种,使“农家店”配送率达到80%以上。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调控和监管,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快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步伐。
二、积极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抓住品种由原来的三大类198个品种扩大到九大类4000多个品种和增加购买数量的机遇,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增设销售网点,积极推进直补试点,简化申领补贴手续,搞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将“家电下乡”工作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确保国家财政80%的补贴资金和省财政20%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三、完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鼓励大型流通企业进入社区开办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保洁、餐饮、美容美发、洗染、洗浴、足道、人像摄影、家政服务、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各类便民服务,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逐步形成科学消费。
四、加快实施放心早餐工程
加快城市大众化餐饮网点建设,完善早餐供应体系,健全早餐发展模式。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市统一规划,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负责落实和管理的模式,在市区选定5个试点,鼓励扶持大型企业和专业公司开发经营早餐、快餐市场,通过标准化中心厨房和统一配送网络,向广大市民提供营养、卫生、方便、价廉、快捷的早餐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