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规划局、齐齐哈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规联字[2009]1号)
各县(市)、区规划办(处),监察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
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
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及《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黑建规[2009]4号)、《关于印发<黑龙江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建规[2009]16号)文件精神,现将《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的自检自查及材料上报工作。
附件: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
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
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
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以及《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黑建规[2009]4号)、《关于印发<黑龙江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建规[2009]16号)等文件要求,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