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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9〕32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请示》(泰政发〔2009〕5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泰州市海陵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300.46平方公里,人口50.51万人,辖4个镇,9个街道;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53.12平方公里,人口83.36万人,辖16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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