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对辖区内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
3、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春暖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四、工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将《
劳动合同法》有关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培训,增强农民工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2、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及时在当地劳动保障网上公布,供用人单位下载使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免费印发劳动合同简易文本。要结合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继续搞好调查摸底,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准确把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要结合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典型示范,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进企业与农民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
3、发挥联系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山湖区、南昌县为此次春暖行动的重点联系县区,各县区也要确定3至5个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推动企业与农民工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对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重点指导和帮助,以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引导其他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合同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年度用工年检和执法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妥善处理好柔性与刚性执法的关系,本着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有违法行为的困难企业,坚持宣传教育在前、责令整改先行、处理处罚在后,帮助企业依法用工、减少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