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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劳社劳字[2009]12号)


各县区(含开发区、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本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09]5号),决定于2009年3、4、5三个月在全国继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原省劳动保障厅下达了通知并提出了任务要求。为了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原省劳动保障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09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2008年“春暖行动”的基础上,继续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工作力度,实现城镇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其中,工业园区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其他城镇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春暖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匡辉局长、万江泓党组书记任组长,史晓?、高运龙、刘卫东副局长、涂小凤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市社保处处长陶健根、局劳动工资处处长吴伟文、局仲裁监察处副处长车伟、局医保处处长成林刚、市劳动监察处处长战建军、市医保处处长李宏宇、市失保处处长朱国宝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卫东兼任,副主任由吴伟文、战建军、张冬芳、车伟担任。
  各县区要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三、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3月15至3月31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此次春暖行动活动宣传到位,各县区负责所辖区内的各乡镇(街道)、社区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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