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1.加强商标行政保护,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以驰、著名商标、农字号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台商标、涉外商标的行政保护为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指导商标注册人完善商标管理机制。
2.加大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以保护中国名牌、福建名牌、能源效率标识、生产许可证、商品条码、质量认证标志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打假保名优”工作,加大对假冒品牌、傍品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继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对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印刷、贩运、销售、采购、使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行为;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市场管理;深入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4.加强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整治。深入开展以食品、医药、农业、高新技术及我省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为重点领域,以流通环节的商品集散地、展会、商场为突破口,重点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雷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或国际组织名义,以专利评奖、专利转让、参展、出版优秀专利项目汇编或发明人名录等名目骗取发明人钱财等涉及专利诈骗行为的“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5.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加强对重点业务环节,主要包括货运和邮递、快件渠道的知识产权海关执法,积极采用先进的查验手段,有效提高查获侵权货物和物品的水平,打击进出境假冒和盗版侵权行为,切断侵权货物国际流通渠道。推动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力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6.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监管。认真贯彻实施《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展会主承办单位的责任和对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重点抓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及其它重大展会的知识产权监管,规范展会市场秩序,打击和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展会组织加工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
(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与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