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九江沿江开发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9〕11号 2009年3月2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促进九江沿江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促进九江沿江开发的若干政策意见
加快沿江开发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九江是我省唯一通江达海的水运口岸,在我省大开放、大物流、大旅游和基础产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加快九江沿江开发和港口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九江港口城市的功能,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提升我省在中部地区的战略地位。为深入推进九江沿江开发,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重点扶持沿江高等级公路建设,对九江-瑞昌-码头一级公路建设,按实际开工建设里程,由省交通运输厅每公里补助一百万元。
2.2009年开工建设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加快启动九江绕城高速公路建设。
3.支持城西港区、金砂湾工业区和码头工业城铁路专用线建设,先期启动城西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由九江市负责落实项目建设主体,省发改委、南昌铁路局等省相关部门要配合九江市政府积极做好项目可研等相关报批工作,加快项目进程;支持九江船舶材料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启用乌石矶粮库铁路专用线并延伸至该项目专用码头。
4.加快沿江地区变电站和电网建设,提高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确保沿江地区的电力供应,加快九江、湖口等500千伏变电站和八里湖、沙城、九化等220千伏变电站建设,根据电力负荷需求,推进码头、姑塘、金安、阎家渡、泉山、定山等110千伏变电站建设;支持城西港区、码头工业城等沿江开发板块的生活区、商务区实行输配电线路下地,所需费用按省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5.建设高标准防洪和排涝体系,支持沿江开发六大板块区域内防洪堤加固、排涝泵站新建改造、河道疏浚工程。支持城西港区尽快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区内赛城湖堤防洪按防御赛城湖50年一遇、区内治涝按20年一遇最大一日暴雨一日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高程标准进行建设;支持完善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在省级配套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6.支持九江口岸建设,争取国务院批准把城西港区列入九江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由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协调国家驻赣相关口岸部门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支持城西港配套建设的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将城西港口岸通关中心、口岸水运电子通关平台等项目列入我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省商务厅安排“中西部外经贸发展基金”中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和支持九江口岸开发运输航班、航线和口岸作业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