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
(新政[2009]7号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新乡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9〕64号),现就我市实施2008-2012的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做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职业教育规模明显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五”期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共为社会输送毕(结)业生约12万人,职业教育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原城市崛起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持。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等问题,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预测,“十一五”期间,我市GDP增长将达到12%以上,预计需要15.9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新乡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选择;是实现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业、抓扶贫、抓投资环境、抓产业竞争力的观念,把职业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发展城乡教育事业,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把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与我市经济产业结构相适应,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职高职相互衔接、职前职后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为我市走新型化工业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为实现新乡成为中原城市群北部地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服务。力争通过五年攻坚,使新乡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职业教育强市。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