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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金融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
(新政[2009]6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和《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决战二季度齐心破危局全力谋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入,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1.认真落实省政府“8113”信贷支持计划。全市9家金融机构各选择10个重点项目和50户重点服务企业,农行、农发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共选择1.5万户支农示范带动户,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50亿元,新增存贷比达到70%以上。二季度,各银行新增贷款不低于一季度。争取上半年新增贷款达到90亿元以上。

  2.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中小企业。2009年,各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贷款管理部门,对小企业贷款投放不低于上年水平。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3.支持新乡商行增设县域分支机构。力争年内新乡市商业银行在县域新设立2-3家县级分支机构,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贷款覆盖范围。做好商行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和首发上市准备工作,提高资金实力。

  4.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机构改革。重点做好辉县市农村信用联社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力争今年完成。积极培育新乡县、长垣县、延津县农村信用联社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支持农信社处置不良贷款。

  5.大力支持邮储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形成新的贷款增长点。

  6.积极进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筹备成立村镇银行,力争一家村镇银行年内开业,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并做好村镇银行试点工作。长垣县、新乡县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上半年成立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形成两亿元左右的贷款能力。牧野区、卫滨区、延津县等县(市)、区要力争2009年完成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年内形成6亿元以上贷款能力。

  7.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争取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早日落户新乡。

  二、充分利用多种融资手段,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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