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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新政办[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随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市政府系统网站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和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至今还没有建立网站,已建立的网站也还存在信息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创新行政体制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也直接影响政府和部门的形象。为加强我市政府系统网站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网站的社会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系统网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政府系统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系统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网站建设的好坏,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组织和管理问题,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网站是各单位在互联网上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政务公开和服务的窗口,要认识到网站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网站的组织领导工作,健全规章制度,为网站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及栏目管理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都要建立网站,没有建立网站的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在2009年9月前完成政府系统网站建设任务,已建立网站的单位必须把网页栏目设置、管理作为政府网站建设的重要环节认真抓好。各单位要在对信息需求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职能合理设置栏目,各县(市)、区的概况介绍、机构设置、投资指南,各部门的职能范围、审批事项、办事规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都要上网公布。网站要办出本地、本部门的特色,不要千篇一律。栏目一经设置就要努力办好,不断提高质量,不能流于形式。

  三、确保网上信息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开发利用好各种信息资源,丰富网站信息内容,是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各单位要加强管理,认真负责维护、更新自己的网站。要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度、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和定期更新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要加强对网站所发布信息的检查,对过时的信息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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