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大力弘扬慈善精神
“重生行动”是民政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配合活动的实施,积极宣传活动的意义,将受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范围、申请程序等向社会公布,使全社会家喻户晓。同时,做好典型事例的收集工作。
四、做好2009年筛查工作
请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2009年本辖区内需手术的患者筛查汇总表(电子文档,邮箱地址见后)和每个患者整套申请审批表(邮寄)上报至重庆市民政局“重生行动”项目办公室王亮处。对于申请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对于今后新增的患者可随时上报。
附件:1、手术经费的资助范围
2、手术费用资助标准
3、手术申报程序
4、《“重生行动――全国贫苦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资助申请审批表》
5、“重生行动”资助对象汇总表
二○○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
手术经费的资助范围
“重生行动”受助对象接受相关检查、手术治疗和康复治疗费用;受助对象及一名陪护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
附件2:
费用资助标准
手术费用实行按病种资助,具体为:1、唇裂 3000元;2、唇腭裂6000元;
项目办公室对每位受助对象及一名陪护人员(限一人)补助交通食宿补助经费2000元,由项目定点医院包干使用。具体补助方式由医院根据规定执行。
附件3:
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家庭可自愿直接向当地民政部门或定点医院提出手术申请,也可通过上网向民政部“重生行动”项目办公室提出手术申请;
二、受助人认真阅读申请须知, 按规定填报申请审批表,交区县民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民政局。
附件4
编号:
“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
手术康复计划”资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