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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相关任务的实施细则

淄博市司法局关于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相关任务的实施细则
(淄司[2009]16号)


  为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相关任务,更好地服务于平安淄博建设、服务于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意见》(淄发[2009]2号)和全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法律五进”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平安和谐淄博建设为目标,扎实做好劳教工作,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五进”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平安和谐淄博建设、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活跃,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为全市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牵头协调工作任务:

  (一)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1、要巩固完善“法律五进”工作领导管理机制。要继续坚持“一三六”工作法,特别是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协调,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管理机制。市司法局创办《淄博市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法律五进”专刊》,建立工作指导平台。适时召开调度会、联席会,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听取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工作思路,切实履行“法律五进”牵头协调部门职责。

  分管领导:朱兴禄、刘长江、吕成法、刘万岭、刘秉敏、尹玉法、成亮文、李洪锴、黄宗光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高校工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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