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积极应对猪流感疫情,严防猪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
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防控疫情的部署安排,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防控人感染猪流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控人感染猪流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密跟踪疫情发展,掌握疫情发展态势,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制定完善市场防控猪流感应急预案,明确防控机构与职责,强化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密监测,掌握疫情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农业、质检等有关部门,以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养猪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等为重点,加强猪流感疫情市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排除隐患。认真落实猪肉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对消费者投诉或市场巡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猪肉要进行快速检测,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对集贸市场、猪肉产品加工点进行清理检查,防止猪流感疫情通过市场传播。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严格活猪及其产品市场准入,认真查验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的经营资格和猪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引导商场、超市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监督猪肉及其产品的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确保猪肉交易主体合法,来源清楚,质量安全可追溯。严厉查处制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
四、消费维权,群防群控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严格值班制度,确保电话畅通。对消费者申诉要全面记录,迅速分流,及时反馈;对借机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举报,要立即转办并跟踪督办;认真分析涉及猪流感疫情和有关商品的申诉和举报信息,为加强猪肉及其产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参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