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农业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财农[2009]62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农口各部门:
现将《2009年合肥市农业财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9年合肥市农业财政工作要点
2009年,合肥市农业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2009年1号文件及中央、省、市农村和财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改革为统揽,以保增长为第一要务,以构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为主线,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为着力点,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创新。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创新支农资金投入体制和机制
一是大力整合支农资金,着力发挥资金的积聚作用。完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机制,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农村基础设施、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将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能源、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治理等支农项目资金结合使用,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集中投入,增强财政支农投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资金整合效益。县区要按照“遵循规划,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
二是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着力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
农业法》的要求,支农投入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按照“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落实支农资金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投入。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广泛拉动社会资本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通过开展财政贴息、信用担保、农业保险,建立农业灾害应急机制,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建设安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利润率,引导金融资本向农业投入。
二、完善制度,努力构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
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农口部门加快编制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新一轮发展规划,要突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将规划作为制订财政激励政策的总纲,合理地制定蔬菜业、畜牧业、特色水产养殖、林木花卉、农业产业化、农机购置补助、合作组织等财政扶持政策,使政策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要根据市政府2008年出台的《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精神,会同市农口部门制定便于操作、切实可行的《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改革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整合设立“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窗口受理、部门验收、财政审核、结果公示、按期兑现”的原则,明确申报条件、资料要求、申报程序、实施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有效性,以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为契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