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9〕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意见》(川办发〔200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实际情况,现就今年农业增产增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增产增收目标
2009年我市农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大任务,着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按照加快发展的要求,调整理念思路,落实惠农政策,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力争在粮食高产创建、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计划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3.9万亩,比2008年增加2.53万亩,总产206.9万吨,比2008年增加3.5万吨,种植业为全市农民人均增收80元以上。
各区县要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小春增产增收意见》(泸市府办函〔2008〕202号)要求,切实抓好小春生产,当前重点加强小春田间管理,特别要搞好小麦赤霉病、条锈病、蚜虫和油菜菌核病、蚜虫等的防治工作,力争全市小春粮食增产1万吨以上,小春生产为全市农民人均增收20元以上。大春生产要按照稳面积、攻单产、调结构、提品质、抓特色、促增收的思路,突出水稻、玉米、高粱、薯类,扩大精细蔬菜面积,狠抓粮食高产创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计划全市大春粮食总产达到178.5万吨,蔬菜总产85万吨,水果总产16万吨,茶叶总产0.35万吨,力争大春种植业为全市农民人均增收60元以上。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一)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根据《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决定》(泸市府发〔2008〕37号)精神,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禁非法乱占滥用耕地。要通过改革耕作制度,做好“三田”改旱和田坎文章,增种玉米或高粱,力争完成30万亩高梁种植任务;通过复种大搞增种,增加红苕面积;古叙山区要通过调整作物结构,努力扩种马铃薯,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马铃薯种植任务;要扩大玉米间作冬豆面积,要利用果园、桑园、田边地角等扩大大豆种植面积。通过以上措施,确保2009年全市大春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20.3万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