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对申报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的
奶源基地(牛场)开展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牧发电[09]23号)
伊犁哈萨克州畜牧兽医局、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各相关企业(含石河子):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生饮用奶”原料奶的质量监管工作,从源头上确保学生饮用奶产品消费安全,推动我区生鲜乳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区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申报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牛场)开展奶牛布病、结核病(以下简称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
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事关“学生饮用奶”的奶源质量安全和青少年营养健康,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自治区畜牧厅、兽医局统一组织领导全区“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牛场)的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各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牛场)的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并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成员,全力推进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实施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
自治区兽医局负责组织对自治区畜牧厅畜牧处、自治区奶办等部门联合初步筛选审核确定的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牛场)的奶牛开展“两病”检疫净化工作。检疫净化工作遵循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检疫标准、统一净化措施、统一审核验收的原则,实行一年两次集中检疫净化。2009年第一次集中检疫净化工作务必于6月1日前完成。
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全区“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牛场)奶牛“两病”检疫净化工作技术方案,具体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统一订购所需检测试剂,开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国家级种畜场奶源基地奶牛“两病”检疫,负责对全区所有奶源基地(牛场)检出阳性奶牛的复核检测,监督检查各地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牛场)奶牛“两病”检疫(检测)工作。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奶源基地检出的阳性奶牛监督实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净化工作,并核发《奶牛健康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