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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财政局关于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工作已开始,资金采取由乌昌财政局直接拨付企业的方式。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各项目获批企业须报送企业账户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开户行行号、开户银行全称、账号、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公章,同时开具公司收据(带有“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收据,购买地点:大西门财政厅会计服务中心旁边会计用品商店)携带公章,于2009年5月14日前报商务局外贸处(光明路金壁华府A座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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